2024年3月底,甘肃世纪广通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片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中,未征得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擅自在陇海铁路下行左侧K1735+750—870区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影响陇海铁路运输安全,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2024年5月22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二类第15条较轻阶次之规定,责令甘肃世纪广通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改正,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